close


大陸國安及檢察機關認定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,依法逮捕並移送法辦。面對這一結果,家屬及主張跟大陸翻臉的勢力,可能加大批判力度,並積極遊說美國人權團體與國會介入。依據民進黨發出的三點聲明,對本案始終低調的蔡政府,也可能迫於民意壓力而強烈作為。?量當前兩岸關係及中美情勢,加大抗爭不但無濟於事,反可能導致兩岸民間情緒對立、官方齟齬,激化兩岸緊張,最後迫使美國介入「管理」台海緊張,對台灣更不利。

雅思IELTS補習班推薦 新屋 蘆竹專業1對1英文家教

隨波逐流絕非負責任政府處理兩難局面的方法,反而應該以積極態度,想方設法找到最佳解決方案。李明哲案堪稱考驗蔡英文政府兩岸政策執行力、民意支持度及4年政績最大風險,但同時也是最佳機會,處理好了,三者扶搖直上;處理壞了,三者一敗塗地。尋找最佳解決方案,要從理解並接受大陸體制開始。先探究李明哲犯罪事實,大陸的說法是,李明哲自2012年以來「頻繁進入大陸,與大陸有關人員勾結,制訂行動綱領,建立非法組織,策畫、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活動」。經由這些陳述可以看出,大陸對李明哲的指控已超過先前外界的預期,不是簡單的言論犯行,而是存在具體行動,這正是大陸執法的嚴厲界線。現在大陸言論愈來愈可以容忍,行為卻不容越過雷池半步。尤其最近幾年,格外加強國家安全領域的管控,在這一背景下,李明哲案在大陸恐怕難有轉圜餘地。

但從法律面上看,也並非完全無可作為。根據大陸《刑事訴訟法》第91條,逮捕後「應當在逮捕後24小時以內,通知被逮捕人家屬」。李明哲業已被公告逮捕,家屬自然有權要求披露相關案情。與此同時,即便事涉國家安全犯罪,大陸也允許聘請律師提供辯護,在此期間,律師可以充當家屬的代理人了解案情,並協助李明哲做無罪辯護或爭取減刑。事實上,大陸許多類似案件涉案人員也都聘請律師,正是透過律師幫助,外界得以知悉案情,並據此監督大陸司法機關最大限度依法處理,不宜簡單否定律師的作用。在李明哲案上,台灣內部一直存在兩種錯誤認知,一種以台灣經驗認定大陸的做法既不合法,也不符合自由民主人權,卻忽略了大陸的法律本就與台灣不同,因而流於自說自話;另一種則是簡單認定大陸不會依法行事,甚至直接指責大陸是土匪國家,最後同樣變成自說自話。問題在於,大陸正致力於依法治國,雖不至於完善,但畢竟朝這一方向努力,台灣可以順著這一方向施加壓力,而不是另擇他途,反而走向南轅北轍的結局。到今天為止,蔡政府低調處理應屬妥當。涉及國家安全案件,檢警調查期間不可能對外公開,舉世皆然。本案爆發至今,蔡政府始終避免公開對抗徒增處理複雜度,相信大陸官方看在眼中,心中自有評價。如今進入司法程序,官方就有角色介入,官方介入本身,就是蔡政府在兩岸關係上的正面訊號,應有助於雙方累積互信。值得注意的是,顛覆國家政權罪,在大陸雖然會被判處重刑,但在具體司法實務上看,境外人員不乏在判決確定後被驅逐出境,不在大陸服刑的案例。2003年曾有美籍和紐西蘭籍華人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,隨後被驅逐出境,今年4月亦有美籍華人因間諜罪判刑定讞,最後也是被驅逐出境。至於被告人會否在大陸服刑,以及服刑多久才被驅逐,涉及大陸與相關國家的雙邊關係,特別是與雙方的溝通相關。這恰恰是台灣當前最缺乏的救濟管道,對蔡政府而言,公開場合必須低調應對,但必須建立非公開溝通管道,才可能要求大陸考量兩岸關係大局,依循前例在判決之後,將李明哲遣送回台灣。當然,前提是蔡政府應在兩岸關係方向上做出決斷。李明哲家屬及其後援團體,也不能一味以追求理念為名,置李明哲本人安危於不顧。聘請律師循正式管道為李明哲提供辯護,是合理合法而且有用的解決辦法,也與追求理念不衝突,反而在彰顯法治理念。整體而言,李明哲案非常不樂觀,但蔡政府如果希望化危機為轉機,當務之急要避免政治操作,與希望和大陸翻臉的一切行為劃清界線,並在尊重大陸體制基礎上,盡最大努力與大陸建立溝通管道,最大限度維護李明哲的合法權益。(旺報)

宜蘭全民英檢GEPT補習班介紹泰山專業全民英檢GEPT補習班推薦1對1英語家教 竹北




346A3FDB2E02C1B1
arrow
arrow

    weaverw2e0h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